市中小企業服務局關于遴選2020年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項目定點云平臺的通知
各有關服務機構:
為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18〕23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工信廳企業〔2020〕10號)有關工作要求,根據《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項目實施細則》(深工信規〔2020〕7號,附件1),我局即日起組織開展定點云平臺遴選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遴選條件
定點云平臺指經自愿申報、公開遴選,入選我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項目定點單位,向企業可同時提供IaaS、PaaS和SaaS等云計算服務的綜合性公有云平臺。
申報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經電信運營商總部授權分支機構;
2.在國內公有云服務行業領先、服務功能完善、安全性高,在本市具有較大市場規模(截至2019年底服務本市上云企業不少于3000家)、帶動本地生態能力強;
3.根據本市中小微企業需求,自愿提供云服務產品優惠、知識技能培訓、上云診斷咨詢等公益性服務;
4.承諾完成一定數量的2020年本市新增上云企業任務(不少于3000家),并自愿協助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補貼發放工作;
5.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相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說明:所謂上云企業,指通過公有云平臺、經實名認證并付費購買云計算服務(含IaaS、PaaS或SaaS)的深圳(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獨立法人企業。
二、遴選流程
?。ㄒ唬┥陥髥挝话凑毡就ㄖ?,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書及電子文件。
?。ǘ┪揖謱π问綄彶楹细竦纳陥髥挝唤M織專家評審,從市場基礎、產品能力、服務能力、生態能力等四個方面對申報單位進行綜合評分,根據評分結果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擬定定點云平臺入選單位。
?。ㄈ┒c云平臺擬入選名單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ㄋ模┒c云平臺入選單位分別與我局簽訂服務協議。
三、權利和義務
?。ㄒ唬┤脒x單位及有關服務產品、典型案例、專項行動將納入我局組織的企業上云政策宣傳、推介范圍。
?。ǘ┤脒x單位應依法依規如實申報并協助中小微企業補貼資金發放,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
?。ㄈ┤脒x單位完成協議承諾新增上云企業任務目標,將獲得相應資助資金兌付資格。
四、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對申報書真實性進行承諾并提交以下材料(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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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灮莓a品清單;
?。ㄋ模┲行∥⑵髽I應用典型案例;
?。ㄎ澹┬袆臃桨福罕U贤瓿?020年新增上云企業任務的工作措施,以及1至3個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3000字以內);
?。┯嘘P資質證明;
?。ㄆ撸┢渌枰牟牧?。
五、其他事項
?。ㄒ唬┥陥蟛牧霞堎|版以A4紙型制作、雙面打印膠裝,于5月29日前報送一式兩份至我局,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業上云資助項目實施細則
2.申報書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