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19年企業研究開發資助申請指南
一、申請內容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對其按規定支出,符合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項目,按上年度研發費用實際支出,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發〔2016〕7號;
(二)《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深科技創新規〔2019〕1號;
(三)《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深圳市財政局,深科技創新規〔2019〕2號。
三、數量及方式
數量: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方式:自愿申報、審批機關審定。
四、申請條件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別合作區)注冊的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企業法人(發證時間為2016-2018年),或納入統計部門統計范圍(納統年度為2018年)規模以上工業和服務業企業法人;
(二)屬于規模以上工業和服務業企業的,應已建立內部研發機構,并按照國家統計法規要求已如實填報科技統計報表;
(三)研究開發活動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范疇,且上年度已向稅務部門辦理了加計扣除申報;
(四)企業誠信良好。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業務申請->市科技創新委->科技政策->研發資助)在線填報申請書,并進入“科研人員(專家)登錄”模塊,進行科研人員登記。
(二)經市財政部門確認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中介機構出具、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上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研究開發項目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研究開發費用計算范圍和計算比例按照《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等政策文件的規定執行;
特別提醒
申報單位申請書中研究開發費用應與上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中的研究開發費用保持一致,請特別注意金額單位為萬元;研發費用申報數為0的,不予資助。
申報單位按照統計法規的要求如實填報科技統計報表,科技統計報表應報未報、企業內部研發機構應填未填的,不予資助。
申報單位研究開發資助申報金額比稅務部門確認的符合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費用金額多20%及以上的企業,將被列為重點監測企業,我委將致函稅務部門將其列為下一年度重點抽查對象。
申報單位研究開發活動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臨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報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原則。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人的生物醫學研究,應獲得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意見。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19年9月6日- 2019年10月11日(截止至18::00)。申報時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申報單位在申報時間內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完成提交即可。獲得企業研究開發計劃立項資助的申報單位須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提交時間和方式于我委網站另行通知。
八、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九、辦理程序
申請人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提交申請材料——統計、稅務等部門核對數據——市科技創新委會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會下達資助資金――撥付資金。
十、辦理時限
每年一次,成批處理。
十一、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批準文件。
申請單位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資金撥付。
聲 明:
一、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規定,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項目申報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項目單位五年內不得申請市科技計劃項目,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將其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并按照市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