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貸款貼息(銀政企合作項目貼息)申請指南
一、申請內容
對銀政企合作入庫項目予以貸款貼息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2〕123號;
(二)《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2〕125號。
三、數量方式
有數量限制,受科技研發資金年度貼息總額控制,本批次資助資金納入2020年市級財政預算安排。
采用事后資助方式,貼息比例按中國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80%計算,小微企業100%。單個企業貼息支持的貸款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四、申請條件
申請貸款貼息(銀政企合作項目貼息)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項目屬于深圳市銀政企合作項目庫入庫項目;
(二)申請單位為原入庫項目承擔單位;
(三)申請單位已獲得合作銀行(農業銀行、浦發銀行)貸款,且貸款用于該項目的研發;
(四)同一筆貸款利息未獲得我委或市其他有關部門的資助支持。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非事業單位提供);
(三)貸款合同復印件;
(四)貸款進帳單復印件;
(五)付息憑證復印件;
(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申請單位網上提交申請材料后,應當按照要求及時到受理窗口遞交書面材料。書面材料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特別提醒:申請人和申請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請材料的研究內容和擬取得的學術、技術及經濟指標應科學合理,嚴謹規范,并作為項目評審、合同簽訂、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對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的,我委核實后將不予立項或撤銷項目,并納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同時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申請人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市科技創新委。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時間: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0月11日(截止至18:00)。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45)
八、決定機關
市科技創新委會。
九、辦理程序(流程圖)
申請人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委托審計——市科技創新委會審定——社會公示——項目入庫。
十、辦理時限
成批處理。
項目申請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規定,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項目申請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 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項目單位五年內不得申請市科技計劃項目,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將其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并按照市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項目申請單位一經立項,即對項目執行全過程負有主體責任。有義務按合同約定開展研發活動,完成約定目標。有義務接受主管部門監督,配合主管部門完成中期檢查和抽查。有義務最遲在合同到期后6個月內向主管部門提交紙質驗收申請資料。不履行上述義務的,主管部門按規定將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等記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取消其一定年限內申請科研資助的資格,并依法追究其他責任。